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闪婚闪离、婚外恋、一夜情……70后80后的婚恋状况折射出社会快速转型期的焦虑和浮躁。去年热播的《金婚》中那种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婚姻,成为现代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一个美丽肥皂泡。
余杭法院专门对过去三年间审理的70后80后离婚案件进行了梳理,21日新鲜出炉了一份详实的调查报告,这也是杭州地区首份70后80后高离婚率调查报告。
据统计,余杭法院三年共受理了2300余件离婚案件,其中2005年受理了740件,2006年受理了758件,2007年受理了821件。在这2300余件离婚案件中,70后80后的离婚案件有1037件,约占总件数的45%,并有逐年增长的趋势。
70后80后离婚呈现三大特点
女性不再扮演弱者的角色
随着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女性敢于主动对失败的婚姻说“不”。数据显示,2005年受理的285件70后80后离婚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有188件,约占66%;2006年受理的345件此类案件中,有218件,约占63%;2007年受理的407件案件中,有258件,约占63% 。
法官分析说,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一方面说明女性自我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特别是在保护自己情感方面的意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女性经济地位的提高。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就为离婚后的独立生活提供了保障。当女性有了充足的生活保障时,面对丈夫的暴力或者家庭纠纷不会再忍气吞声、默默流泪,而是勇敢主动地提出离婚。
“先上船后买票”容易导致离婚
社会日益开放,70后80后接受的教育及观念都比较新,对两性关系的态度也从保守逐渐走向开放。在调研的1000余件案件中,未婚先孕的状况比较普遍,这也就不排除因为意外怀孕而仓促登记结婚的例子。
在一起离婚纠纷中,一对小夫妻2004年4月登记,4个月后孩子出生。两人于2005年初又重新补办了结婚仪式。由于仓促怀孕结婚,双方在婚前并未进行深入了解,一下子就进入到为人父母的状态,适应不了,最后劳燕分飞。
离婚的夫妻多数结婚时间不长
据统计,70后结婚的时间大多集中于1999年至2005年间,80后则更集中于2003年至2007年间。这些年轻的夫妻结婚的时间不长,子女年龄也都不大,有的甚至出生才几个月。在70后80后的离婚案件中,婚龄1-3年的约占了26.6%,婚龄3-7年的约占50.3%,婚龄7年以上的约占23.1%。可见“七年之痒”不无道理,结婚3至7年是离婚的高发时期,这段时期年轻夫妻的感情相对不太稳定,离婚率较高。
婚姻为什么中途夭折?
调查发现,离婚的原因不一而足:婚前欺骗、婚后犯罪、生育问题、经济原因、学历差距等等会导致婚姻失败。调查报告分析主要有四大离婚原因:
结婚后仍背靠大树好乘凉
这类“啃老族”婚后不但在双方父母家蹭饭,甚至每月还需父母接济,将孩子完全丢给父母照顾;平时经常和朋友出去游玩、沉湎于上网,夜不归宿。“啃老族”还没有完全摆脱孩子的心智,缺乏家庭责任感,在婚姻生活中就很难做一个好丈夫或妻子。
闪婚导致闪离
一对小夫妻登记仅9天,女方就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王某与张某相识于网上,网恋一个月后见了面,双方一见钟情,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很快去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商定仪式过段时间再补办。谁知,新婚刚过一个多星期,女方发现,张某隐瞒并编造了有关自己的工作单位、学习经历以及曾服过刑的犯罪记录等情况,以骗取王某对其的好感。当王某得知真相后,这一仓促的婚姻也就划上了句号。
一方过错导致婚姻破裂
主要的婚姻过错有三种:赌博、婚外恋、家庭暴力。在一些70后80后离婚的案件中,调查发现,赌博现象往往与家庭背债被逼债、经济拮据以及丈夫打骂妻子,对子女不承担义务以致产生严重的家庭暴力现象联系在一起,一些原本幸福的家庭因此也走向了尽头。婚外恋是造成70后80后婚姻破裂的另一个常见的过错行为,“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婚姻不忠最终导致分手。而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子也屡见不鲜。
与一方家长关系紧张
“嫁一个人就是嫁给他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调查报告验证了这句婚姻名言。由于70后80后的家长对子女的过分宠爱和照顾一直延续到他们婚后,经常会出现随意出入子女房间、干涉他们婚姻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在农村的一些家庭中,男方入赘到女方家,很容易在孩子的姓氏问题、家庭经济的支配权问题及夫妻之间的问题与对方父母发生矛盾,成为夫妻离婚的导火索。而在另一些家庭中,与对方父母相处不融洽,甚至殴打伤害对方父母的情形也时有发生,使得与对方父母间的关系成为横在夫妻之间一道难以跨越的坎。
记者后记
离婚,并不是两个简单的字眼,它的背后承载着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生活环境改变等方方面面。离婚引发的问题很多。首先,离婚给双方带来的情感创伤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抚平;其次,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债务和住房往往让离婚后的双方大伤脑筋。而孩子更是不幸婚姻结下的苦果,家庭分裂对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的伤害难以估量。
谋生难,谋爱更难。冲进婚姻的围城要谨慎,冲出来要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