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2日讯
“老师丢了手机,有什么权力搜查学生的书包和口袋?”最近,一名家长向本报反映,绍兴某中心小学一老师的做法实在不妥。后经记者调查,发现老师并没有搜查学生,但有学生反映,有老师让学生之间互相搜查。
该家长说,老师在事实不明的情况下,如此处理“丢手机事件”,等于把怀疑的眼神罩住了班上所有的孩子,让孩子们人人自危,不利于他们的身心成长。他认为,老师应该向全班学生道歉。
当事老师:没搜查过学生
昨天下午,记者采访了当事人赵老师,他是该班的信息技术老师。他说,的确有丢手机这件事,但自己没有搜查过学生。他说,11日上午第三节课是该班信息技术的期末考试,他的手机放在讲台上,临近下课,他到每个同学电脑旁打分,等下课后,全班人走光了,他回到讲台发现手机不见了。
“因为上课期间没有人来过,所以怀疑有可能是学生拿的。”他说,随后他来到学生的班级教室调查。大概过了10来分钟,五年级另一个班的一个学生拿着他的手机跑进教室。该同学说,他和几个同学在学校背后的废弃厕所附近玩,忽然听到有持续振动的声响传过来,顺着找过去,看见一只手机被塞在厕所木板的夹缝里。
班级学生:有老师让同桌互搜
那么,老师到底有没有搜查学生呢?记者随机调查了该班级的两名学生。他们说,当时班上有好几名老师,没看见有老师搜查学生,不过有老师让班上同桌之间相互搜查一下各自的书包和口袋,也有同学这么建议的,大家就相互查了一下,结果没看见手机。
昨天下午,该校的校长说,老师的确有做得不妥当的地方,至少,老师因找手机而耽误了学生10多分钟的吃饭时间,就是不对的。她表示,已找了相关老师谈了话,并让赵老师向该班学生道歉。
律师说法:老师没有搜查权,更不能让学生相互搜查
市区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说,除公安、检察等执法机关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无权对他人进行人身搜查。老师对学生搜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老师让学生相互间搜查,是一种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小学生还是未成年人,老师让其相互搜查,就是教唆学生不尊重法律,即使该建议是学生提出的,老师也不能允许这样做,如果允许,老师就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