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3日讯
从今年起,浙江将在全国率先停征林业“两金”(育林基金和更新改造资金)。这是浙江自率先免征农业税后,在农村税费改革上迈出的重要一步,浙江因此成为全国第一个在政策层面上实现农民“零负担”的省份。
停征林业“两金”后,留下的财政收入“窟窿”,欠发达地区的净减收部分将由省财政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其他地区原则上自行消化。
记者解读:
以往征收的林业“两金”,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森林资源保护等。其征收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征收标准即按照木竹经营者收购后第一次销售价的15%征收。
也就是说,李四在某林区砍伐收购1立方木材,第一次销售价是5000元,那么李四需要支付“两金”750元,这笔费用一般是在当地林业部门颁发采伐许可证或开木材运输出口证时交纳的。只针对第一次交易时征收,再次转卖时不用再交纳。
2006年,全省实际征收林业“两金”1.82亿元,林业“两金”从以往的养树逐渐变成了“养人”。省林业厅表示,这次停征林业“两金”,依据有二:
一是政策层面,由于林业“两金”征收对象大多是欠发达山区的林农,去年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要建立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社会,作为收入相对较低的林农,理应给予减负;
二是法律层面,早在2003年6月,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育林基金要逐步全额返还给林业生产经营者”。
省林业厅统计,本次停征林业“两金”,全省约2000多万林农(有的农民既种田又有山林)受益,实现林农、粮农的税赋公平,标志着浙江农民在全国率先真正实现了“无税一身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