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4日讯
在闹市区下出租车时,车门一打开就撞上了路过的电动自行车,这个责任究竟该由司机还是乘客承担?昨天,在绍兴市区打车的杨小姐就碰到了这样的问题。虽然在交警的协调下,问题已经解决,但杨小姐还是想给广大的司机和乘客提个醒:在闹市区下车时,开车门千万得小心。
据介绍,昨天下午,杨小姐打车去市区越都商城购物。出租车行至轩亭口时,司机对杨小姐说,他的车如果进入府横街,怕难以调头,希望能在轩亭口停车,请她自己多走两步。杨小姐同意了,谁知就在她下车时,一开车门竟然撞上了路过的一辆电动自行车。那电动自行车当时就倒在路上摔坏了。
电动自行车车主于是要求给予赔偿。这时出租车司机提出,因为是载杨小姐到越都商城才碰上了这样的事,这个责任应该由杨小姐和他一人承担一半。但杨小姐觉得难以接受:“我本来就想打车到越都商城,是为了方便他才同意在轩亭口下车的。而且这里是禁止下客的地方,司机心里应该很清楚,这个钱我不能付。”杨小姐随即拿手机报了警。交警在了解事情原委后,认定应该由出租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因为在不能下客的区域让客人下车,本来就是错误的。
据交警介绍,年末将至,街上的行人和车辆越来越多,特别是在市区解放路、中兴路、胜利路等市中心交通繁忙路段,车辆碰撞的事情时有发生。在这里,给广大司机朋友提个醒:行车千万要注意安全,下车开车门时最好先观察一下附近有没有行人和其他车辆经过,以确保平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