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5日讯
24日,全国最大的工伤索赔案——泰顺矽肺病案责任人之一的王运福再度获刑。王运福在2001年就因此案被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了5年,此次因为拒不执行赔偿,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7年11月23日第11版曾有报道)
早在2005年7月,矽肺病案另一主犯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原副经理薛仕标也曾因为拒不赔偿,并转移财产被泰顺县法院以同样的罪名判了两年。
还有800多万赔偿款没付
因索赔金额高达2.08亿元,泰顺矽肺病案成为国内最大的工伤索赔案,一度轰动全国。
经法院最终裁定,“泰顺矽肺病案”总赔偿金额为6163万元。几个主要责任人均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有期徒刑。
当时,王运福被判5年有期徒刑,承担该案总赔偿金额17%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即应支付赔偿金额1047.8万元,并对全部赔偿额承担连带责任。
2001年,矽肺病赔偿案判决后,王运福的房屋被拍卖,先后支付了100多万赔偿款。此后,剩下的876万余元他再没有支付过。
关乎患者们的生命延续
对于王运福的被起诉和被判决,不少人的疑问是他确实付不了800多万啊。法院审判人员解释道,不是说要一下子都赔偿掉,而是随着王运福刑满释放后的再劳动再有收入,能支付多少就要支付多少。
因为另一边是等着治疗的患者,这钱就是救命钱,每一笔支付都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延续。
而王运福在2005年刑满释放后,通过介绍工程承包拿到过10万元,参与工程管理这两年也赚了4万元。
但是对于赔偿这个问题,王运福再也没有主动跟法院提起过。所以,刚从监狱出来两年的王运福又要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