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28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了解到,针对2007年部分副食品价格上涨给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等实际情况,我省去年累计发放物价补贴1.4亿元,受益总人数超过70万。
去年我省根据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低保收入群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及时启动低保对象物价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先后三次向城乡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5元,以缓解物价上涨给低收入群体造成的生活困难。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去年省委、省政府针对物价浮动的实际,及时出台政策,将过去一年一度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调整为半年一次。从今年开始,我省将按季度发放城乡低保人员的价格补贴,使低收入居民得到的价格补贴更加及时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