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3日讯
公诉机关丽水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12月底,王向东与陈玉兴合作炒股,约定由王出资,按陈的指令买卖股票,获利部分陈得30%,亏损由王负责。
2007年1月下旬,刚刚从杭萧钢构证券办主任岗位辞职的陈玉兴从杭萧钢构安徽子公司总经理王更新处获悉,杭萧钢构正在洽谈18亿元左右的合同。
2月初,陈玉兴打电话询问进展,王更新告知“正要与香港人谈判”。
2007年2月11日,陈与杭萧钢构公司事业部经理罗晓军等在杭州聚会时,罗谈起公司正与香港中基公司洽谈安哥拉安居房建设工程,金额达300亿元。陈当即将消息电话告知王向东,指令王次日将股票账户剩余资金买入“杭萧钢构”股票。通话后,陈向罗晓军求证合同情况,并再次将求证信息告诉王。
专业股民分三天建仓 狂扫近700万股
2007年2月12日,王按陈的指令买入“杭萧钢构”股票2776996股。当天下午,陈玉兴为进一步获取“安哥拉项目”信息打电话给罗高峰,因罗正忙未能深谈。下午,罗回电,谈及公司近况时,罗违反《证券法》规定,将知悉的“安哥拉项目”信息泄露给陈。当晚,陈将从罗处得知的信息(包括信息来源)告诉王向东,下达13日买入“杭萧钢构”股票的指令。
2007年2月13日上午,王按指令买入“杭萧钢构”股票2398600股。陈将罗高峰委托其管理的晁励春(罗亲属)股票账户买入“杭萧钢构”股票42800股。当天下午,杭萧钢构公司总经理周金法通知罗高峰次日参加安哥拉项目协调会,并告知合同已草签。罗在与陈玉兴通话中,将情况泄露给陈;陈让罗获取合同文本,并告知将晁励春股票账户也买入“杭萧钢构”。随后,陈将从罗处得来的信息告诉王向东,指令其次日将账户所有资金以涨停价买入“杭萧钢构”。
2007年2月14日,王以涨停价买入“杭萧钢构”股票1787300股。当天,罗高峰到公司法务部但获取合同文本。罗又将公司开协调会、次日出公告及公告内容泄露给陈玉兴,陈又指令王向东继续持有“杭萧钢构”。
得知证监会要调查 一天卖光696万股
2007年3月15日,陈从罗处得知证券监管机构要调查杭萧钢构,将有关情况告知王向东并指令次日卖出“杭萧钢构”。16日,王按指令将“杭萧钢构”股票共6961896股全部卖出,非法获利4037万元。而此时,杭萧钢构股价已从2月12日的4.55元疯涨至10.75元。
2007年4月10日,陈将晁励春账户上的42800股“杭萧钢构”股票全部卖出,非法获利36万余元。
事件回放
10个涨停与344亿大单
2007年2月12日杭萧钢构突然爆发,股价连续3个涨停。
2007年2月15日杭萧钢构第一次复牌后又是连续3个涨停。
2007年2月27日杭萧钢构开始停牌。
2007年3月13日杭萧钢构披露与中国国际基金公司签订合同,以344.01亿元总价承建安哥拉某工程。当天股票复牌后,又是连续4个涨停。
2007年3月19日上证所对杭萧钢构实行停牌处理。至此,杭萧钢构10个交易日股价飙升至10.75元,累计涨幅159%。同时,对于344亿元合同的质疑之声充斥整个市场。
2007年3月22日证监会表态,对杭萧钢构的信息披露问题,以及是否存在二级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行为进行调查。2007年4月27日证监会经调查认定杭萧钢构合同信息披露方面违规,并已将有关证据及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2007年5月11日上证所公开谴责杭萧钢构及董事长等人。
2007年5月14日杭萧钢构披露证监会已向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共开出70万元“罚单”。
2007年6月11日浙江省公安机关对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罗高峰、涉嫌内幕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王向东、陈玉兴执行逮捕。罗高峰为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陈玉兴为其前任。
2007年11月15日本报率先披露,王向东、陈玉兴、罗高峰3名嫌疑人涉嫌杭萧钢构股票内幕交易,合谋获利40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