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8日讯
2008年开始,一个被称作“法治指数”的评估体系,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正式实施。这个“法治余杭量化评估体系”的核心,就是要让法治成为可以度量的指标。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认为,建立法治量化评估体系,对于余杭这样的基层行政区而言,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崭新探索,让法治真正有尺可量。
2008年2月13日,《人民日报》第14版《量化法治的“余杭实验”》一文,这样开头介绍余杭“创造”的法治量化评估体系。
“十七大报告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余杭应该也有条件先走一步,让法治成为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一种常态的治理方式和老百姓的生活方式。”杭州市委常委、余杭区委书记朱金坤说。
现在的余杭区,法治的理念已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行政诉讼中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已经制度化;农民在全国率先自荐海选村官;社区换届选举中,余杭100%实行直选……从基层生长出来的“法治指标”,让法治与人们的生活距离更近。
余杭的“法治指标”经历了几年探索。
2005年11月,余杭区委提出建设法治城区目标;2006年初,明确了“法治余杭”建设要求;2006年10月,区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与浙江大学法学院签订法治余杭量化考核评估体系技术咨询协议;2007年8月,法治建设评估体系出台。
指标体系特色可用“149”三个数字概括。
“1”是一个法治余杭指数;“4”是4个“评估层面”即区本级、区级机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9”则有着更加细致的内容,就是面向老百姓的9种调查问卷。
这9种问卷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政府行政工作、司法工作、权利救济、社会法治意识程度、市场秩序规范性、监督工作、民主政治参与、安全感和满意度等9方面,总分为1000分。
体系在余杭各级党政机关部门和基层街道、社区、行政村实现了全覆盖,各级党政干部的工作目标变得不再笼统,不再原则,不再模糊。政府行政变成一种可以量度、监督、奖惩的行政治理方式。
法治指数就是“晴雨表”———课题组组长、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钱弘道说,这项评估体系不仅可以衡量法治建设的进度,而且可以发现和防止倒退情况的发生,具有引导功能、评价功能、预测功能。可以作为一个蓝本,为其他地区吸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