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2月21日讯 杭州有个设想,把正在实行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逐步纳入基本养老保障体系,同时,适当提高奖励金额。
昨天召开的杭州市计生领导小组会议上,市计生委提出了这一设想。
事实上,针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扶助政策已在杭州实施两年,符合条件的五县市农民,60岁以上每人每年领取600元,八城区农民,60岁以上每人每年领取720元。
但是,想到60岁后才能享受奖励扶助金,年轻的独生子女父母都觉得吸引力不大。
为此,计生委等部门考虑,将到龄奖励扶助金提前支付为养老保险费,也就是说,杭州市农民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时,个人应缴部分可以少缴。
这样一来,既能扩大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农民参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又让计划生育带来的实惠“看得见、摸得着”,有利于引导和鼓励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考核指标中,经常提到人均的概念,杭州是资源小市,如果再加上人口数量大,一人均下来就更少了,计生工作很重要,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抓。”会上,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说。
数据统计,2007年,杭州出生人口5.5万余人,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人口计划内;全市计划生育率,比省下达指标高3.03个百分点;
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104.25,也就是说,杭州每出生100个女婴同时,有104.25个男婴出生,这个比例在正常范围107以内。
尽管整体态势良好,但今年计生工作也面临新问题。比如,未婚女青年非意愿生育呈上升趋势,再婚生育也有增加。
同时,杭州外来人口年递增率38%,2007年外来育龄妇女就有约122万人,流动人口户籍地与现居住地信息不对称、加上流动频繁,使得计生工作压力较大。
2008年,杭州计划把城乡独生子女奖励费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成省、市下达的全市出生人口控制在6.3万人内,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