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6日讯
明明是春节期间在绍兴撞的车,却谎称在杭州发生了单方交通事故,因为报假警,前天,滨江公安分局依法对杨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
2月17日20时,滨江交警大队接到报警,浦沿街道西环路碧水豪园小区门口发生一起单方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陈磊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并在西环路临江花园门口找到了报案人杨某。
杨某称,其驾驶浙A·68V30小客车时,因避让其他车辆,与花坛上的反光警示杆发生碰撞。经现场勘查,陈磊发现现场痕迹与车损部位有许多疑点,杨某有报假案的嫌疑。
案子移交给有多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的交警虞启民。经反复询问和痕迹对比,杨某最后承认自己谎报了交通事故。杨某说,春节期间,他与朋友相互交换车子开。后来,朋友驾驶浙A·68V30小客车在绍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当时没有报案。回杭后,为了骗取保费,杨某就报了假案。
这是一起典型的骗保案件,滨江交警迅速将案件移交到高新派出所。2月24日,滨江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杨某谎报案情称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