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25日讯(通讯员 王国伟 记者 李敏) 为骗取保费,杨某谎称自已驾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经滨江交警与当地公安分局调查,24日,滨江公安分局依法对杨某作出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2月17日晚20时,滨江交警接到报警称,浦沿街道西环路碧水豪园小区门口发生一起单方事故。接到报警后,滨江大队一中队民警陈磊迅速赶往事发地点,并在西环路临江花园门口找到了报案人杨某。
杨某称,当晚其驾驶浙A68V30小客车,因避让其它车辆,与花坛上的反光警示杆发生碰撞。经现场勘查,陈磊发现现场痕迹与车损部位有许多疑点,杨某有报假案嫌疑。随后,杨某被带到了滨江交警大队。
有多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的交警虞启民负责处理此事。经反复询问和痕迹对比,杨某最后承认了谎报交通事故事实。据杨某讲,春节期间,他与朋友相互交换了汽车开。后来,朋友驾驶浙A68V30小客车在绍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回杭后,为了骗取保费,于是就报了假案。
这是一起典型的骗保案件,滨江交警迅速将案件移交到滨江公安分局高新派出所。24日,滨江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杨某谎报案情称其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影响交警大队依法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予以治安拘留5天并处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