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7日讯
经营黑网吧被查处以后,不思悔改,在原地方再开,规模更大。近日,嚣张的黑网吧老板张某被法院宣判: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据了解,这是舟山首例因经营黑网吧被判刑的案例。
2005年起,张某在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未办理工商登记等手续的情况下,在沈家门城区开设网吧经营。2006年10月,因无证擅自经营,张某的网吧被普陀区工商分局查获,经营所用电脑被没收。
没想到,张某在2006年11月起再次购置电脑设备、雇用人员,在原网吧重新开业经营,并不断添置设备扩大经营规模。2007年9月2日凌晨,在普陀工商分局等多部门联合检查无证网吧时再次被查获,工商部门现场查扣电脑主机67台,显示器69台,路由器2台,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经查,从2006年11月10日至2007年9月1日,张某通过开设该网吧获利20万余元,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