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28日讯
金华东阳市东阳江镇的卢某不惜违法购买赃车以尽“孝道”,结果是害了自己伤了家人心。2月25日,卢某因收购赃物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款800元。
卢某的母亲在离家5公里外的一家厂里上班,每天都靠一辆破旧的自行车代步,卢某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为了减少母亲的劳累,卢某心里一直酝酿着能为母亲做点什么———给母亲买辆新的自行车?不行,还是太劳累;买辆新的电动自行车?不行,太贵了,母亲肯定不赞同。去年,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卢某无意中听到朋友在讲贵州籍人刘某处有便宜的电动自行车卖,因为都是偷来的赃车,卢某便追问具体情况。去年12月底的一个早上,卢某见到刘某后,终于看到了一辆便宜的电动自行车,最终以1000元的价格成交。下班后,卢某便骑着车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并将车子当作做礼物送给了母亲。
但是,卢某没有想到的是,他买的电动自行车在东阳市公安局东阳江派出所早已挂上了号,刘某也很快被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