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
宁波市建设委员会昨天通报了今年房地产管理工作目标。
这个目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实施保障3000户以上;全市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0万平方米,建成40万平方米;全市开工建设经济租赁房、人才公寓等16万平方米;启动中心城区非成套房改造9万平方米,其中海曙区7万平方米,江北区2万平方米;加快数字房产建设,完成约295平方公里的基础测绘数据整理入库工作。
围绕这个目标,宁波市今年将继续深化宏观调控,落实好中央对套型结构“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70%以上”的要求。
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实现洪塘1#、3#、6#地块项目完工,开工建设洪塘2#、4#地块经济适用住房。做好廉租住房扩面工作,将保障范围从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拓宽至城镇低收入家庭,继续做到扩面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申请一户解决一户。进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制度,确保各环节公开、公正、公平。
同时,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完善房地产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和不良行为记录办法。继续加强房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的相关规定,调整完善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的相关制度。继续提高服务质量,深化社会服务承诺,落实上门服务、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开通房产热线等便民利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