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5日讯
空气清新,河水清澈,森林茂密就有可能获得省政府奖励。昨天,省政府办公厅颁发有关文件,对水系源头所在市、县(市)的生态环保率先实施生态补偿机制,这在全国还是首创。我省去年安排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共6亿元,其中淳安县获奖励数额最多,达5482万元。
为了让水系下游的地区同样得到“蓝天、碧水、绿色”,许多上游的地区在保护环境上投入很大,为了鼓励和补偿各地对生态环保作出的努力,浙江省政府公布了《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决定全面实施主要水系源头所在市、县(市)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按照“谁保护,谁得益”、“谁改善,谁得益”、“谁贡献大,谁多得益”以及“总量控制、有奖有罚“的原则实施。
制度将围绕水体、大气、森林等生态环保基本要素,设置生态功能保护、环境质量改善两大类因素相关指标作为计算补助的依据。同时引入奖罚机制,凡市、县(市)主要流域各交界断面出境水质全部达到警戒指标以上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资金补助;根据各市、县(市)大气环境质量考核年度较上年度的变化情况,实行大气质量提高或下降的奖罚机制,即较上年每提高1个百分点,奖励1万元,反之,较上年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罚1万元。对环境质量改善的地区,无论是上下游都实行“奖励补助”,对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区,上下游都实行“扣罚补助”。
财政收入只有4.13亿的淳安因突出的生态环境保护获得最多的5482万奖励金额。数据显示,淳安千岛湖的水体透明度平均达5—7米,最高达到了12—15米,水质达I类水体。千岛湖还有清新的空气环境,全年空气质量达一级的天数近100%;森林覆盖率也从最初的23.5%提高到73.9%以上。长期以来,淳安对千岛湖水资源的保护力度逐年加大,先后对每年上交税收数千万元的30余家有污染的工矿企业实行关停并转,10年来用于千岛湖生态环境保护的直接资金投入已超过15亿元。
而获得的奖励资金将由当地市、县(市)政府统筹安排,用于当地环境保护各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