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昨天,杭州市工商局发布了2007年查处的十大经济违法典型案例。工商部门负责人说,企业违法经营到头来坑害的还是消费者,在“3·15”前夕公布这批典型案例,一方面是给那些违法的企业敲敲警钟,另一方面也给消费者和企业提个醒,要警惕商业违法行为。
十大经济违法案例如下:
●杭州市部分混凝土企业限制竞争案
2006年7月开始,杭州市区28家商品混凝土企业共同制订《杭州市区商品混凝土企业市场自律行为管理办法》等含有划分市场,限定交易对象、限定商品数量等内容的协议文件,并予以实施。2007年7月被立案查处,对28家参与联合经营的混凝土企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各处罚款3万元。
●销售涂改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2007年8月,杭州近江食品市场个体工商户沈法根将已到保质期的“黄金豆”生产日期进行涂改,以延长销售。上城工商分局当场查获了24箱计120公斤。根据规定,对其作出监督销毁“黄金豆"膨化食品175公斤,并罚款15000元的处罚。
●法迅(贸易)公司诱导消费者案
法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在杭州某商场举行9周年店庆、开展“满600减200”的促销活动之时,将价格应为288元的货号“315084-071”特价鞋,以480元的原价格标价出售,被下城工商分局当场查获。根据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1万元的罚款。
●杭州好莱坞美食文化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洋酒案
2007年8月在杭州好莱坞美食文化有限公司检查中,在该公司的仓库内发现一批在其外包装和瓶上标有“轩尼诗V.S.O.P”、“MARTELL”、“杰克丹尼”等字样、图案的洋酒;经商标鉴定其中的71瓶洋酒系假冒产品。依照规定,没收71瓶假冒注册商标的洋酒和230瓶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葡萄酒;行政处罚136600元。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07年1月22日,江干工商分局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蒋丽秋涉嫌无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调查该案涉案值达30万元,且根据现场相关材料显示,该案涉及与义乌小商品城的不法商贩勾结,将假冒“柯达”、“富士”的胶卷销往国外,造成恶劣影响。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案涉案人员达5人,现均已刑拘。目前该案已移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即将判决。
●7家单位(个人)销售侵权商品系列案
2007年5月,西湖工商分局对当事人蒋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没有营业执照,仓库内有大量的涉嫌假冒网络线。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较大,已经达到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标准,西湖分局在于2007年5月将案卷移交西湖公安分局,目前该案公安机关已侦结,正在起诉阶段。工商机关还分别对销售假冒网络线的杭州达茵电子信息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共16.3万元。
●上海琅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2006年3月上海琅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借产品质量赔偿的名义,向某医院赠送医疗用的30根造影导管,价值9360元。通过赠送医疗器材,上海琅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医院销售价值334550元的医疗器械,非法所得为176393.32元。按规定,被工商部门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76390元,上缴国库;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杭州昌源工业滤布有限公司网络虚假宣传案
杭州昌源工业滤布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公司网页中,在宣传自己公司信息内容中,把公司的实际员工人数、公司的年营业额、及公司介绍中进行了虚假宣传。根据规定,作出责令改正及处罚2万元的处罚。
●生粉商标有人假冒
萧山北干街道兴议村一仓库内查获一涉嫌制售假冒生粉的窝点。经调查发现,当事人姚少月从2006年1月至2007年2月止,从杭州近江食品市场购买标注有“风车”注册商标的生粉包装袋,再根据客户的需求将国产生粉灌装进“风车”生粉包装袋中进行销售。按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物品,罚款10万元的严厉处罚。
●杭州宏丰家居材料城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案
杭州宏丰家居材料城有限公司先后五次在向工商部门提交有关股东变更登记、名称变更登记、资本变更登记时,利用他人伪造公司股东“严小明”签名。经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根据规定,被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