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自2005年10月至案发,累计销售伪劣卷烟40.5万余条,非法经营金额达768.3万余元。昨天,(绍兴)一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的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7年5月27日,经过前期4个多月的调查摸底,绍兴市烟草专卖局、绍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展开联合行动,一举破获了以李某为首的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犯罪团伙,当场查获假冒卷烟24700余条,价值近300万元,查获窝点6个、假烟喷码机一台,抓获涉案人员12人。调查发现,以李某为首的该团伙从福建等地大批购进假冒伪劣卷烟至绍兴本地销售,自2005年10月至案发止,累计销售伪劣卷烟40.5万余条,非法经营金额达768.3万余元,严重扰乱了我市卷烟市场秩序,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