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1日讯
一场大雪能积30多厘米,让很多人回不了家,一场大水能把汽车顶给淹没,让马路泛起小舟。农历的2007年,让杭州人不得不诧异于大自然的“威力”,这些气象灾害虽已经过去,留下了许多故事,也留下了许多经验和教训,下一次,我们该如何面对?
昨天,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日前,《浙江省气象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发布实施。
早在2005年,我省就出台过《浙江省气象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试行),相比试行《规定》,新《规定》对预警信号的种类做了修改和补充,共有13类,包括台风、暴雨、暴雪、寒潮、大风、大雾、雷电、冰雹、霜冻、高温、干旱、道路结冰、霾。其中,像干旱、霾、霜冻均为新增,而试行《规定》中的雷雨大风、雪灾则改成了雷电和暴雪,像沙尘暴这一种类,在新《规定》中被取消。
根据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发生的紧急程度以及发展态势,预警信号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并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的中英文图标标识。
新《规定》中,增加了防御指南作为预警信号发布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