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3月11日讯 3月10日,省委、省政府在温岭召开全省推广温岭市工资集体协商经验现场会。会议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温岭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部署全省推广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副省长陈加元到会讲话。
会议指出,温岭市推行行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做法,反映了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企业民主管理的发展趋势,反映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建立企业工资民主共决机制的发展趋势,反映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下有效协调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反映了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基层工会工作改革和创新的发展趋势。温岭经验得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温家宝、王兆国等中央领导都作出了重要批示。
会议强调,全省推广温岭经验,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总体要求,就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民主共决和正常增长机制为目标,坚持党政主导、依托三方、工会推动、劳资互动的工作格局,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分类指导,着力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着力培育集体协商主体,着力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快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已对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作了具体部署,明确了3年工作目标,即在2010年底前使全省企业覆盖面达到70%以上,其中国有、集体企业覆盖面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