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2日讯
今后浙江省舞台艺术人才将得到财政专项补贴,更多的寻常百姓将有机会走进高雅剧场欣赏各种演出。记者在浙江省文化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浙江省财政厅与文化厅共同出台了《浙江省舞台艺术人才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保护和扶持优秀舞台艺术人才成长,为浙江百姓走进剧院走近艺术提供条件。
试行《管理办法》规定,浙江省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贴以主角身份参与舞台演出的浙江优秀的舞台艺术人才,根据各类文艺奖项获得者所获奖项的不同补以每场次200到1500元不等的奖金,其中三次文华表演奖获得者和梅花大奖获得者每场演出将获得最高1500元的补贴。另外,专项资金还将用于引进、宣传优秀舞台艺术人才;补贴优秀舞台艺术人才在杭州剧院演出的场租以及经批准用于优秀文化艺术人才保护的其他项目。
“文件起草前后经历了半年时间,作为一个稍有成就的艺术工作者,我感到莫大的鼓舞。”文华表演奖获得者、二度梅花奖获得者、国家一级演员林为林欣喜地表示,“专项资金的设立不但鼓舞了我们这些有志于文化舞台的人,更有利于更多的人接近艺术,是浙江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比较务实的政策。我作为一个基层演员,一定响应政策,以最好的艺术状态最佳的艺术作品回报政府的支持。”
记者了解到,申请演出补贴的艺术表演人员应为浙江省内各专业艺术表演单位的在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并在年度内能完成浙江省文化厅规定的下农村(社区)的演出任务,另外还要求受场租补贴资助的演出,观众上座率应达到85%以上,最高票价不得高于100元的条件。
对于这个“85%”,浙江省文化厅副厅长赵和平解释到:“《管理办法》中规定受场租补助资助的演出应以公益性为主,最高票价不得高于100元,降低票价门槛能让更多的老百姓走进剧场,也能保证上座率,但是低价不是廉价,剧目的质量是保证的。”
杭州剧院的柯朝平总经理也告诉记者,为营造有利于优秀舞台艺术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杭州剧院在08年将推出以公益性为主导的《演出大舞台》,诚邀全国所有获奖艺术家及院团,免除场租并提供免费宣传,让优秀剧团“轻装上阵”,让优秀艺术更贴近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