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
陈雄英、林伟、鲁一峰、徐回回、余振国、郑大荣等六位机动车驾驶人,在2007年6月至11月期间,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大队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这些机动车驾驶人无正当理由均未在规定的限期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支队拟吊销陈雄英、林伟、鲁一峰、徐回回、余振国、郑大荣等六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特公告送达《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本公告期限为60日,期限届满视为送达。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陈雄英等六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
被告知人:陈雄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告知如下:
2007年09月22日1时50分左右,陈雄英驾驶一辆车号为浙A9Z191的小客车在中河高架路由行驶到涌金立交时,因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陈雄英无正当理由至今未来接受处理。陈雄英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2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应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向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杭州市交警支队地址:文晖路336号,联系电话87282372。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
被告知人:林伟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告知如下:
2007年11月16日22时30分左右,林伟驾驶一辆车号为辽BQ1260的小型客车在中河高架路由南向北行驶到中河立交时,因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林伟无正当理由至今未来接受处理。林伟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2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应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向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杭州市交警支队地址:文晖路336号,联系电话87282372。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书
被告知人:鲁一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拟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告知如下:
2007年09月16日2时40分左右,鲁一峰驾驶一辆车号为浙AVP827的小客车在中河高架路由行驶到涌金立交时,因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鲁一峰无正当理由至今未来接受处理。鲁一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2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0条第2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上述告知事项,你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应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向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杭州市交警支队地址:文晖路336号,联系电话87282372。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