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
昨天,杭州市正式出台《杭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发展规划》。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12年12月31日,杭州市将用5年时间充实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构成,为低收入者和外地来杭工作的新杭州人提供,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危旧房改善、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和经济租赁房等构成的杭州市保障性住房体系。
住房保障分两阶段实施
这次杭州市住房保障目标规划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2008年-2010年底:廉租住房“应保尽保”。
去年年底之前,杭州基本实现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的廉租房“应保尽保”。在此基础上,到2010年年底,杭州要基本实现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应保尽保”。
此外,满足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杭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求。
2009年底,完成杭州市6城区156万平方米的危旧房改善,2万多户家庭的居住条件将得到改善。此外,杭州还将增加60多万平方米的公寓,专门提供给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
2011年-2012年: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适度调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条件,确保两年内再落实1万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住房需求。
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低保标准两倍以下。廉租房以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方式,其中实物配租的住房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租金补贴则是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其居住面积不足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并补足到人均15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标准为3人(含)以下家庭保障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4人(含)以上的家庭保障住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
其他类型住房标准分别是:危旧房改善每户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55平方米,最少不低于48平方米;限价商品房建设标准户型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之内;创业人才公寓,以租赁形式解决大学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在杭就业人员的暂时居住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以租赁方式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短期住宿困难;经济租赁房,主要解决低收入人群中部分“夹心层”(即达不到廉租房申请条件,但住房开销压力很大)居民的住房。
今年经适房开工百万方
据了解,廉租住房年度保障数量分配总体是这样的:2008年解决5000户,2009年解决8000户,2010年解决12000户。
经济适用房年度保障数量考虑到杭州在建经济适用住房的数量较大,且在2008年以后竣工,根据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逐渐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的思路,2008年经济适用房提供量为8000户,2009年6000户,2010年6000户。
今年,杭州计划保障的5000户当中,实物配租2000户,租金补贴3000户。新开工建设20万平方米,调剂和收购住房5万平方米。而经济适用房新开工建设面积将达到100万平方米,公开销售80万平方米,可以满足8000户家庭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