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7日讯
“Beijing2008”、五环标志、“京”变形体,组成了中国北京奥运最具特色的标志,随着2008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侵犯奥运标志的案件越来越多。
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去年全省共查处侵犯奥运标志专用权案件105起,案值120万元,罚款140万元,与2006年相比案件数增幅较大,达88%;共查处违法使用奥运标志行为的案件100起,比上年同期增长6倍,案值288万元。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奥运产品一定要认准授权商店,以免受骗上当。
“购买奥运纪念珍藏品要特别留意,现在假冒产品不少。”工商部门介绍,温州就发现了假冒“北京2008奥运会金银纪念币”。去年,一位严姓先生购入了一套名为“北京2008奥运会金银纪念币集锦”的奥运纪念币,但经该市质检院检测证实,严先生提供的该套奥运纪念产品系假冒。基本上都是镀金、镀银的假冒纪念币,其检测报告、专用收藏票等均是虚假资料。工商部门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特别是收藏品爱好者,切勿盲目行事,应理性购买奥运纪念珍藏品;一旦发现假冒产品,应立即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