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9日讯
今后,市民买卖二手房不仅可以省下评估费,契证也可以即时发放了。近日杭州市财政局、地税局发出通知:从4月1日起,将对杭州市区的房屋交易实行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同时实现二手房交易可以当场领取契证。
最低计税价格将为纳税标准
据了解,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将首先在杭州的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实行。目前只针对于住宅类物业,非住宅类暂按原征管办法核定计税价格。涉及的二手房交易类型有房屋买卖、房屋交换、房屋赠予等多种。
实行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后,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高于或等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征税;当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最低计税价格征税。
此外,由法院裁定、判决和仲裁机构裁决的房屋权属,以司法裁定的价格为计税价格;通过拍卖公司公开拍卖的房屋权属转移,以拍卖的实际成交价格为计税价格。
多个因素决定最低计税标准
据了解,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制定,遵循房屋评估普遍采用的市场比较法原理,应用了杭州市规划、房管、民政等部门的社区规划、房产地理信息数据。它要按照房屋的坐落地点、建筑结构、建筑年限、层次朝向等指定分类房屋交易最低计税价格体系。
具体需要考虑的要素包括:土地基准价;房屋拆迁补偿价;房屋拍卖价;商品房市场价;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征收机关征税的相关记录;房屋所处的区位、地段位置;房屋的周边配套设施;房屋的周边环境及景观;小区内部环境;房屋实物状况(建造年代、楼层、朝向、建筑面积)等。此外,系统还会根据市场的变化对数据进行更新,以确保为税费缴纳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二手房交易省时省成本
实行最低计税价格管理办法后,住宅类房屋交易的纳税申报手续进一步简化。除了仍需提供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原件等资料以外,不再需要提供房屋交易评估报告,可以当场完成纳税,半个小时内发放契证。
此外,交易双方还可以省下一笔不小的评估费。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的收取标准采取累进制计费,其中房屋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下的,收取评估费为评估总价的0.42%,即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所需评估费用为4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