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2日讯
11个商品品种被责令恢复原价、69个品种被责令降低调价水平。昨天,记者从杭州市物价局获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两个月来,对稳定物价、安定群众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类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
今年1月29日,杭州市物价局公布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对杭州市区的15家企业的五大类商品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列入调价备案的商品品种为:大米(晚粳米、晚籼米)、粮食制品(方便面)、食用植物油(菜籽油、豆油、调和油)、猪肉(全精肉、无骨夹心肉、无骨腿肉、条肉、子排)、牛奶(光明、蒙牛、伊利、新希望、美丽健牌液态纯牛奶)和液化石油气这五大类商品。被列入调价备案的有15家企业,包括杭州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杭州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联合肉类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康康分公司、杭州百江液化气有限公司、杭州拱墅煤气有限公司等。
按照规定,上述企业经营的调价备案商品,一次调高价格4%以上的、1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6%以上的、30日内连续调高价格累计10%以上的,其经营者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杭州市物价局,履行调价备案程序。对未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的行为,杭州市物价局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据价格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1个商品品种恢复原价
截至3月14日,杭州物价局共受理了11家企业37批次共计198个商品品种的调价备案。
经过杭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认真、严格的审核,下发了18份《调价备案意见通知书》。对其中69个调价额超过成本增加额的品种,责令企业降低调价水平;对11个调价依据和理由不充分的品种,责令企业恢复原价销售。经统计,降低调价幅度和恢复原价销售的品种占全部调价备案品种的40%。
随后,记者还从省物价局获悉,目前,宁波市物价局已受理6家企业14批次43个商品品种的调价备案。宁波物价局对其中8个调价额超过成本增加额的品种已责令企业降低调价幅度;对1个调价依据和理由不充分的品种,则责令企业恢复原价销售。
省物价局表示,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有力地抑制了企业不合理涨价,对平抑市场物价、安定群众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