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杭州市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若干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中指出,货运需求频繁的商厦、超市、专业市场、商务楼等应在经营区域内设置必要的专用装卸货物泊位。没有条件在经营区域内设置专用装卸货物泊位的,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许可,可以于非交通高峰时段在附近支小路或人行道临时停车和装卸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