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办完案子,沈建良突然想起一首流传很久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他叹了口气,“其实,我觉得最好改改,若为生命故,什么都可抛。”
沈建良,入行十多年,见过很多血腥场面,唯独这起案子,让他到现在仍念念不忘。
最近,这桩案子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桐乡市当地检察院提起诉讼。
去年11月8日,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南路一幢新建三层小洋楼内,发生一起凶案。被害的是个年轻妈妈,叫娜娜(化名),23岁。
当天清晨6时许,婆婆提着水壶到儿子房间,门虚掩着,她看到儿媳娜娜躺在床上。按道理,娜娜这时还没下班呢。婆婆走过去,叫了两声,没反应,一摸额头,竟是凉的,呼吸也没有了,老人报了警。
小洋楼就在公路边,底层租给了别人当汽车修理铺,二楼和三楼是客厅和卧室。凶案现场是三楼靠东的一个房间,公公婆婆就住在隔壁。
到底是谁干的?
沈建良(此案负责人之一)
我们了解到,老人的儿子在附近的化纤厂上班,儿媳在镇上一家棉丝厂做工。案发前一晚,儿子晚上8点去上班,娜娜要到12点才去上班,所以很早她就睡了。
与此同时,我们还了解到娜娜小两口感情很好,与公婆也处得融洽。除了上下班,娜娜平时很少出门,也不喜欢与人争吵。丈夫为人老实,平时爱呆在家里玩玩网络游戏。
在案发现场,我注意到,橱柜被人翻动过。而据死者家属说,家里少了现金、娜娜的手机和金银首饰,价值有一万多元。
此外,小洋楼楼外侧有一个楼梯,直接通到二楼。沿着台阶一步步走,我突然有种直觉,小偷就是从这个楼梯进屋的,然后他躲了起来,一直等机会下手。
这是一起入室盗窃转化成抢劫杀人的案子。
小偷为什么要杀人呢?一般而言,入室盗窃转化为杀人,有可能是小偷发觉自己被发现了。
当地警方判断,这个小偷的落脚点不会离案发现场很远,就在和桐乡交界的湖州德清、杭州余杭等周边地区,警方展开侦查。
紧接着,侦查员发现,余杭有个姓陈的当地人可疑。当月11日,抓捕小组赶到余杭抓住了犯罪嫌疑人陈某。21岁的陈某曾因偷盗进过少管所。
沈建良
小偷:“我是求财来的,你不要叫”
陈某交代,因手头拮据,想出来干一票,案发当天傍晚,他打了个摩的,到了与余杭交界的桐乡市洲泉镇,正好路过永安南路,看到路边有幢三层楼房。
陈某从楼外侧的楼梯上去,房门没锁死,陈某推门潜进二楼。
等这户人家全部洗漱好上楼睡觉,晚上8点,娜娜丈夫出门上班。随后,陈某上楼开门溜了进去,翻箱倒柜。
这时,娜娜被惊醒了,她喊道:“你是谁?来干什么?”
陈某很紧张,对娜娜说,我就是求财来的,你不要叫。但年轻的娜娜紧接着又喊起来,陈某上前一把捂住她的嘴说:“不要叫,我就是来偷点东西,偷完就走。”陈某转身想去拉抽屉,没想他一松开手,娜娜又叫了起来……
见自己说了几次没效,“我只好拿被子蒙住她的头,掐住她的脖子……”
我有种前所未有的难过
案子破了,我心里却有种前所未有的难过。我一直在想,被害人为什么被害?死者的死是否不能完全避免?这起案子里,尽管对被害人家属来讲,从情感上还是不能接受,但我觉得,这么惨烈的结局,原本可以避免,而且存在可避免的条件——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当时有一个短暂的交流过程,就是犯罪嫌疑人让被害人不要叫,但被害人没有处置得当。我在想,如果她当时不叫,或者寻找机会逃出去,或者记住小偷的长相,是不是一条生命就可以生存下来。
因为任何财产都没有我们的生命来得重要。而最后的结局,让我只有一声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