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5日讯
在印山越国王陵西南面百米之距山丘上的一片竹林里,竟然有30多个大小深浅不一的洞穴,洞穴口还残留有碎瓷片和青砖(详见昨天本报5版报道)。昨天下午,绍兴县文物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水平对记者说,从这些洞穴和残留的碎瓷片来看,肯定是盗墓者所为,而被挖的可以肯定是“古墓葬”,至于“古墓葬”的具体朝代和规模尚待专家鉴定。
陈水平说,这座“蒋婆山”上的盗墓行为十分猖獗,他们在今年2月初就已经接到附近群众反映。今年2月19日,绍兴县文物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就已经到现场进行过查看,发现情况确实“惨不忍睹”。陈水平说,文物监察大队职责主要是监管、维护已经发现的文物和文保单位,打击盗挖古墓的行为主要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目前他们已经将情况向绍兴县兰亭派出所发函通报,并已经上报绍兴市文物部门。
一片面积并不算大的竹林里,竟然密密麻麻突现30多个洞穴,而此地又紧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印山越国王陵,这片竹林里是不是存在像印山越国王陵这样有价值的古墓群?陈水平说,被挖古墓葬的年代、规模和价值尚待鉴定,他们将马上邀请专家到现场进行踏看。
据记者了解,随着古玩这个“朝阳行业”兴起,盗挖古墓的猖獗现象在近年来较为普遍,在绍兴和周边城市乃至全国范围内都经常出现。绍兴县公安机关也曾多次根据群众举报破获盗挖古墓葬群案,2006年9月,警方就曾破获一起在兰亭一座山上盗挖古墓的大案,10余件西汉和南朝时期的国家级珍贵文物被及时追回,谢某等9名盗墓者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兰亭派出所有关负责人说,盗墓者往往是在晚上进行作案,手段高明,要抓“现行”取得事实证据确实存在一定难度,这也是盗墓现象猖獗的原因之一,公安机关在加强巡逻打击盗墓行为的同时,希望当地群众能积极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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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