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将于3月31日在杭州召开,预计会期1天半。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建立公民旁听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的决定》,本次会议允许公民旁听,并邀请杭州市(含所辖县、市)的公民参加旁听。
这次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决定(草案)、《浙江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等。
凡是杭州市或在杭州市居住满1年,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申请旁听此次会议。会议旁听人员总人数为15名。
杭州市区的公民可于3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直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公民旁听申请手续(地址:省人民大会堂中门;联系电话:87053444、87057931;传真:87053445),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前往,申请人也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提出申请。
杭州市所辖县(市)的公民则需到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办理(地址:环城北路318号市府大楼;联系电话:85250716、85250711),时间为3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申请人请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
届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人选并通知旁听公民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