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浙江省温州市治理商业贿赂取得成效。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项工作近两年来,该市共收缴了单位和个人不当所得达1118万元。
据温州市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介绍,全市去年治理商业贿赂共立案查处474件,目前已查结361件,涉案金额7332万元,涉及国家工作人员19人,其中1人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查处的案件中,城镇建设、土地出让领域成为“商业贿赂大户”。
在自查自纠期间,该市城建领域某单位一次性上缴某人寿保险公司支付的"安全管理费用“手续费”590万元,某县级医院上缴医用器材等不正当收入80多万元,教育领域某单位上缴某公司以劳务费等名义准备发放给教师的14.4万元。
2006年4月,温州市出台《温州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11个县(市、区)和80多个市直部门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相应机构。同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制订出台有关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商业贿赂有功人员予以奖励的措施。两年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步步推向深入。
据透露,下阶段温州市将继续保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高压态势,并确定三大查案重点:重点查处涉及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在商业活动中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教育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坚决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