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场路整治期间调整部分路段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因机场路(天成路口至同协路口段)整治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基本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部分施工路段路口的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08年4月6日21时起至8月30日止,机场路(天成路口至工农路口段)两侧非机动车道封闭,双向机动车道各缩减至1个;非机动车利用原两边最右侧的机动车道通行;行人在现状人行道内通行。
二、2008年4月6日21时起至8月30日止,机场路(工农路口至同协路口段)分阶段以中央绿化隔离带为界,实行半幅封闭施工,机动车在半幅2车道上保持双向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施工区预留通道内通行。
三、自2008年4月6日21时起至施工结束止,禁止货运机动车辆在机场路(艮山西路口至笕丁路口段)通行。管制路段内单位、居民货运和工程车辆确须进入的,统一到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干交警大队(明月桥路16号)办理临时通行证。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依照施工区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