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钱江新城部分道路整治施工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因钱江新城部分道路整治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施工期间对施工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08年4月7日13时起至9月30日止,对钱江新城区域内的清江路(钱江路口至之江东路口段)、钱江路(清江路口至之江东路口段)、解放东路(秋涛路口至钱江路口段)和钱潮路(钱江路口至之江东路口段)进行道路整治。施工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施工道路沿线部分路口实行禁止机动车左转弯的交通管制措施。届时,经过或进入上述路段、路口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请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依次通行。
特此通告。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