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3日讯
价值400元的MP3坏了是小事情,商家会“三包”;但坏了的MP3里有价值不菲的重要数据,数据的损失该由谁来负责呢?最近,杭州的刘先生就遭遇这样的事情。商家同意退换货,但对于数据的损失却拒绝承担。
故障
400元的MP3损坏
毁了项目策划书
刘先生是一家大型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今年2月中旬,他在杭州一家大型数码产品卖场,花了400元购买了一只“蓝魔”牌MP3。这款MP3容量有2G,不仅可以播放歌曲,还能当作优盘,随意存储数据,刘先生爱不释手。
今年3月上旬,因为工作原因,刘先生把自己的一个房地产项目策划书全部储存在了这只MP3里;每天和同事们讨论之后,他都会对MP3里的旧数据进行更新。3月中旬的一天,他突然发现MP3有些问题,一部分歌曲不能正常播放。随后,他还发现项目书的有些内容无法打开。重新拔插MP3之后,问题更加严重了,大部分项目书的文件都无法打开。
刘先生告诉记者:“这批文件有大约1G,是整个房产项目的策划。如果丢失,很可能导致整个项目受到影响。每天的经济损失可能有十多万元。”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每天加班,重新做项目策划书。目前,只补完了时效性最紧张的一部分。
刘先生就此联系卖场的商家。商家只同意把MP3送到总部进行恢复,但不愿承担数据损失的责任。经过几天的维修,刘先生的数据仅仅恢复了一小部分。
商家只承担商品本身的责任
昨天,记者联系销售此MP3的商家负责人范先生。
范表示,刘先生的MP3确实出现了问题,而且厂家也只能帮其恢复一部分数据。“我们同意为刘先生退换货,但数据丢失的损失,我们无法赔偿。”商家只能对商品本身进行“三包”。数据问题属于“三包”以外的问题,“很难分清责任。”
范先生表示,并不是自己想推卸责任,而是整个市场情况都是如此。“现在,市场上能见到的MP3、U盘的品牌至少有50个。其中,杂牌占一大半。不少品牌的MP3返修率在10%以上,如果要对这些消费者进行数据赔偿,没有任何企业能承受。所以我们的最终态度是刘先生随时可以退换货,但我们不承担数据丢失的损失。”
现状数据丢失案例不在少数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数据丢失的情况并不在少数。浙江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张先生就遭遇过同样的事情。他曾经购买了一个容量为200G的移动硬盘,专门存储自己的研究成果。可是科研成果存储进去之后问题却发生了,硬盘彻底坏了,所有数据全部丢失。而这些数据,是他过去5年研究的成果。
昨天,记者还联系“宏图三胞”杭州卖场服务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杭州地区,数据丢失的情况不在少数。他们公司碰到的数据恢复业务每个月都有10多起。数据丢失的原因主要有3种:病毒、误操作、存储介质损坏。按照目前的技术水平,要完全恢复数据比较困难。一般情况下,恢复的概率在50%以上;但如果介质有物理性的损坏,可能就根本无法恢复。恢复数据的费用也不低。一些维修站数据恢复的起步价就要300元,而每恢复一定字节的数据还要收取不菲的费用。
因此,他建议消费者在使用各种存储介质时,能有备份的习惯,防止数据丢失。比较好的备份方式是刻光盘,既经济也相对安全。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许多电脑品牌为了保护自己,都对数据丢失的责任问题进行了免责声明。
律师
对消费者是否有权索赔
观点不一
数据丢失的责任是否可以向经营者追偿,律师们的观点也不尽一致。
浙江凯泽律师事务所的朱清梁认为,赔偿应该仅限于商品本身,即导致的直接损失。《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因为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生产商和销售商应该依法赔偿。法律所规定的损失在此案中,应该就是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不能作任意的扩大。另外,消费者自己有过错的,没有尽到“备份”的义务。再者,法理遵行“公平原则”。商家销售400元的MP3却要赔偿几万元甚至更多,违反此原则。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高振华律师则认为,只要能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就有权要求商家赔偿,无论商品上是否有免责条款,因为不合格商品是不允许上市销售的。由不合格商品导致的损失,当然应该由销售、生产商承担。
“我认为消费者有权利要求索赔,但困难在于如何举证。”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对记者说,在类似的问题中,消费者几乎不可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来,所以很可能因无法举证而索赔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