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8日讯
有“蜘蛛侠”般的身手,来自江山的男子,却把本领用在偷盗上。他偷东西时,特别喜欢偷五楼以上的住户。目前,祝某已涉嫌盗窃罪,被江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蜘蛛侠”来无影去无踪
祝某32岁,身高不到1.70米,看上去十分精干。
认识他的人说,祝某总是昼伏夜行,他没什么正当职业,可是花钱却大手大脚,还不时向朋友炫耀他的手机,而且每只手机都不一样。朋友问他东西哪里来的,祝某总是笑而不答,一脸得意的样子。
前些日子,江干区许多地方有窃贼出没,对方总是晚上作案,并且好像电影中的“蜘蛛侠”一样,来无影去无踪。有人觉得祝某可疑,于是向警方举报。
很快,祝某被抓获归案,警方当场从祝某的住处,查获了受害者失窃的大量财物。朋友们这才明白,为什么祝某总是换着手机在炫耀。原来祝某是一个“梁上君子”。
爬落水管好比松鼠爬树
以下是承办检察官提供的祝某行窃案例:
去年11月29日凌晨,祝某从江干区一个小学的围墙边,翻到景芳住宅小区。他先是仔细观察了面前的那幢房子,发现房子三楼有一户人家的阳台窗未关上,就沿着那房子凸出来的地方,爬进了那户人家,翻阳台进入卧室。
祝某先是偷了一个装笔记本的电脑包,然后把电脑包放在那户人家的阳台上。
祝某并没有就此收手。接着,他又顺着外墙,爬到隔壁单元的七楼,从那户人家开着的厨房窗口爬进客厅,偷了800元钱和一只手机。祝某又顺着外墙,爬到偷电脑的那户人家的三楼阳台,拿了电脑后沿外墙,翻墙出去。
检察官说,在提审时,祝某还当面炫耀,自己别的本事没什么,可就一样是他的拿手活,那就是爬墙。不管是六楼还是七楼,这点高度在祝某眼中根本不算什么,他能徒手从一楼外墙开始,沿着落水管爬上去,而且进退自如,好像松鼠在树上蹿上蹿下。
从2002年开始,祝某一直采用爬墙的方法进入住户家中,实施盗窃。他一共盗窃8次,其中有6次,是爬到五楼以上住户家进行盗窃的。祝某共偷得各种型号手机8只、手提电脑两台,价值人民币一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