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9日讯(通讯员 沈鹏 记者 周娜) 受暖湿气流影响,浙江辖区4月以来大雾频繁,连续出现能见度不良的天气,严重影响船舶特别是客船航行的安全。据统计,3月份浙江辖区事故中50%以上是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发生的。浙江海事局积极应对,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息,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4月7日凌晨,浓雾笼罩着整个象山海域,海上实测能见度不足500米。宁波象山海事处于早晨6时向辖区客运船公司及相关单位发出能见度不良红色预警,同时加强对石浦港及西泽轮渡重要航线水域、客运码头巡航巡查,禁止客运船舶冒险开航。
宁波北仑海事处针对浓雾频发天气,以预防为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抵港船舶雾航设备及船员雾航操作能力的检查。一季度,该处已对92艘到港船舶的175名船员进行了雾航实操检查,其中87名船员因实操不合格被记分,并按规定予以实操复查,有效地促进了船员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
4月5日起,舟山嵊泗连续3天出现海域能见度小于300米的浓雾。舟山嵊泗海事处派出人员在辖区各客运码头重兵蹲守,严格按设定的能见度参照物把好签证关,严防客船雾天冒险航行。一方面充分运用浙江海事局执法力量地理信息系统,对已符合开航条件出港的船舶实施跟踪监管。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加强港上巡查频度,严厉打击非客船载客行为,杜绝非客船船主利用大雾天气趁机载客。
在温州,鳌江海事处的巡航、签证、水工监控等各岗位人员以沿海和港内能见参照物的可见程度为依据,根据预案主动投入雾天管理。值班室电话通知高速客船及时停航,海巡艇前往大桥水域和渡口码头加强现场监管,监控室利用CCTV和VHF设备居中调度,为辖区水域能见度不良时的船舶、设施安全提供保障。
4月5日,岱山海事处接报:“浙玉机859”轮与“祥盛336”轮在鱼腥脑北部水域雾航碰撞,事故造成两船船体局部受损,有进水沉没的危险。该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联系船舶电焊工携带电焊设备赶赴事发现场。搜索到遇险船舶后,修理工人即对受损位置进行补焊、堵漏,在确认船舶可开航后由海巡艇将其护航至早已联系好的高亭浪激咀货运码头进行抢险卸货。由于救助措施得力,未发生人员伤亡、船舶沉没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