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3日讯
由爱生怨,由怨生恨,恨之入骨以至成仇。杭州建德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因恋爱分手心存恨意,将仇恨转嫁到刚认识的网友身上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的案件作出判决。
现代社会男女之间谈恋爱分手是平常之事,然而对建德市大洋镇麻车村的周卫生来说,不仅不平常,反而因爱生恨而且“恨屋及乌”。
2007年初,周卫生谈了一个女朋友,因周脾气暴躁,两人相处时间不长,女友就与其分道扬镳,周卫生怀恨在心。
2007年8月10日,周卫生在新安江街道某网吧认识了许某,在视频聊天时,他发现许某酷似其前女友。想到前女友的决绝,许某的出现使他心底的仇恨翻涌而上,于是,他产生了将许某带回家杀害的念头。
2007年8月14日上午,周以帮许某介绍工作为名,将许某骗至大洋镇麻车村,在一个离自己家不远的鲜有人迹的山坡上将许某强行奸污。奸污之后,周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许某双脚捆住,并将其藏放在桔林内,并趁许某不能动弹之机,从许某背包内搜得人民币90元,小灵通一只。当天下午,周去购买食品和继续作案的手套,准备等天黑之后将许某背回家中,伺机杀害许某。下午4时,许某趁周离开之机,挣脱捆绑在脚上的绳子,逃离了现场并报警。
建德市公安机关经过缜密的侦查,通过走访案发地周边的村民、检查现场的遗留物品以及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精液DNA鉴定,很快就将犯罪嫌疑人周卫生抓获。
建德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卫生犯故意杀人未遂罪、强奸罪、抢劫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因爱生恨,从而酿成悲剧。叫人扼腕之余,忍不住要问,到底什么是爱情?如果爱情的终极目标是为了占有,那么一旦无法占有,爱就荡然无存了吗?爱的消逝,就是恨的理由吗?其实“情到深处无怨尤”,才是爱情最华贵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