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5日讯
“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这是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4月10日在广东珠海视察时提出的对待该不该判死刑依据的衡量条件之一,由此还引发持续不断的观点碰撞。
昨日,这个观点首次被律师应用于一起故意杀人案件的辩护词中。杭州市中级法院将庭审放在案发地萧山进行。出庭受审的刑事被告章红彩,就是4个多月前在医院将车祸中的伤者用棉被捂死的肇事车主。
在昨日上午一个半小时左右的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经过两轮交锋后,审判长表示将择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杀人是临时起意还是有预谋
法庭上,章红彩反复用“对不起”3个字来表达自己的悔意。她说,既对不起被害人家属,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因为她的行为给家人带来耻辱。
章红彩杀人出于临时起意,还是预谋已久,成为法庭辩论的焦点之一。血案发生前,章红彩在旁人眼里就像一位天使。
“你们放心,就算倾家荡产我也会救他,绝对不会撒手不管。”这是事发后,章红彩对伤者家属的承诺。
去年9月,章红彩雇用的司机李金洋(在逃),驾驶中型货车将70多岁的行人丁志灿撞成重伤,司机逃逸至今。伤者被送医院后,一个多月处于半昏迷状态。为此,章红彩举债7万元,不停地在医院与伤者家属之间奔波,办案民警也因此被感动。
但在去年11月20日凌晨,章红彩借探望伤者之机,两次用棉被狠狠地将伤者捂住,最终导致伤者死亡。章红彩在庭上辩解说:“我其实并没有这样的念头,车祸发生后确实在经济上、生活上压力很大……”
“章红彩故意杀人行为显然预谋已久。”公诉人指出,虽然邻居和村民证明章红彩每天都是凌晨4点多出门干活,但从伤者住院治疗起,她从来没有挤出时间去医院探望过;其次,按正常人的行为,章红彩到医院后,发现伤者的病房门锁着,她应该去找当时在四楼值班的医生或护士帮忙,但她在病房窗口观测一分多钟,见无其他人后,随即叫上在医院一楼等候的弟弟,将病房门强行打开;另外,章红彩连续两次用棉被捂伤者,显然是将置对方于死地,依法理应严惩。
辩护律师则对公诉人的观点提出异议。律师认为事发时章红彩心里很乱,虽然连续捂了两次,但她并没有在确认伤者是否已经死亡的情况下,一走了之。并且医院发现情况不对劲后,也有个抢救过程。这说明章红彩没有事先预谋,杀害伤者只是临时起意,属于间接故意杀人。
该轻判还是该重判观点不一
截至昨日下午4点20分,在“知己知彼”网站组织的对“章红彩杀人是否可以轻判”的问卷调查中,有696位网名参与调查,其中433人认为应该轻判,占总调查人数的62%。
支持轻判者认为,老人不是她撞的,她为了救活老人,已经是倾家荡产了,是老人子女的不孝、医院制度不人性化、保险公司赔偿效率太低,才造成章红彩缺钱,并把救人的“天使”逼成了杀人恶魔。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支持重判者则表示,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但是人命关天,何况还是故意杀人,必须重判。
庭审中,律师出示了一份章红彩所在村村民的联名信。300多名村民说,章红彩在村里一贯表现良好、口碑不错,本性善良,他们请求法院从轻发落。
辩护律师提出了对章红彩轻判的理由。除了认为章红彩不是直接故意杀人外,还提出章红彩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并在庭审前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向死者家属支付了大大高出法定标准的赔偿金。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作为该不该判死刑的衡量条件之一,类似章红彩这种主观恶性较小,对社会和其他人危害较小的案件也应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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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回放
2007年9月18日,被害人丁志灿在萧山区楼塔镇被李金洋驾驶的浙A·L1219货车撞伤,后送至萧山区第六人民医院治疗。
事故责任认定,司机李金洋负事故全部过错责任。
2007年11月20日凌晨4点30分,被告人章红彩来到医院住院部四楼加护1病房,趁丁志灿熟睡时用棉被盖住其嘴鼻面部并用手捂住被害人,致其窒息死亡。
二、群众感觉是判刑依据之一
新华社报道:4月10日,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来到珠海法院视察。在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会谈中,王胜俊指出,要继续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用好“严”的一面。“现在是刑事犯罪的高发期,该重判的必须重判。”
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王胜俊谈到3个依据:“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
王胜俊特别解释:“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还要把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作为依据。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