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
一起小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最终却有人死于非命。为何?原来是在等候交警前来处理时,双方按捺不住,大打出手造成的。昨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的金国兵(26岁,金东区人)被义乌市公安局刑拘。
4月13日傍晚,金某驾驶着摩托车从义乌伟海拉链厂门口转上戚继光路,转弯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超了过来,侧面碰倒了他的摩托车。因为刮擦轻微,正三轮摩托车径自开走了。金某扶起摩托车后,心里窝火,驾车追了上去。驾驶正三轮摩托车的是河南人杨某。追上杨某后,金某火气未消,在他脸上抓了一把,要求赔偿医药费,并拨打了122。杨某见金某来势汹汹,答应赔钱给金某,让金某去医院检查。
双方谈好由杨某赔偿金某损失400元,按说此事就这样了了,但杨某身上没多少钱,便打电话给朋友,要其拿点钱过来顺便来看看。看见杨某叫人来助阵,金某也打电话叫来了弟弟金国兵。
杨某叫来的朋友李某和郑某,金某的弟弟金国兵相继赶到后,事情开始节外生枝。郑某认为赔偿的费用太高,不愿意和金某私了。在等待交警前来处理时,杨某说自己脸上被金某抓出了印痕。见杨某吃亏,郑某就上前指责金某。一言不合,双方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在互殴中,金某的弟弟金国兵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李某和郑某刺伤,随即逃离现场。李某送往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郑某经救治后已无生命危险。
案发后,警方通过对关系人的梳理,于4月14日下午在金国兵同学家里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