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
后悔陷入温柔陷阱
在新昌县看守所的审讯室里,吕庄立承认了杀害朱艳的犯罪事实,并如实交代了犯罪的经过。回想往事,吕庄立满脸悔恨,他说,走错了那一步,就没有了回头路。他很后悔,后悔第一次步入那个温柔陷阱。
吕庄立回忆,2006年4月的一天下午,他在新昌县城买好衣服后准备回出租房,当他走到工农路时,心想自己好久没有洗头、刮胡子了,就走进了一家连名字也没有的洗头房。接待他的正是30多岁的新昌本地人朱艳。
朱艳热情地给吕庄立洗了头、刮了胡子,正当吕庄立打算离开洗头房时,朱艳拉住了他,并把他带进了里面的包厢。“开始我也不想进去,可那老板娘(朱艳)坚持要我去敲背,到了包厢里,她要我敲大背(即发生性关系),我不肯,她就在我身上乱摸……后来,我就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吕庄立说。
做完苟且之事后,吕庄立付了朱艳100元钱,而朱艳拿着吕庄立的手机记下了他的号码,表示日后可以多联系,甚至做吕庄立的情人。
苟且之后痛下杀手
之后,吕庄立又多次去朱艳的洗头房。每次,都进包厢敲大背。“有一次敲完背后朱艳对我说,两个人发生了这么多次关系,100块钱怎么够。如果我不给她钱,她就跟我去我住的地方,去找我的父母,把见不得人的事讲给我父母听。”吕庄立一听朱艳要找自己的父母立刻慌了神,因为他知道,自己刚从监狱放出来不久,如果再让父母知道这些不光彩的事,父母肯定是要气死的。想到这,吕庄立当即掏出1000块钱给了朱艳。
自从那次以后,吕庄立打算再也不进朱艳的洗头房,可是朱艳的电话依然不断地纠缠着吕庄立,害得吕庄立都不敢接电话。迫于无奈,吕庄立只能继续与朱艳维持着这份关系。“后来她又向我要了5000元钱,可我身上真的没钱了,只能骗亲戚说自己要买摩托车,东凑西借地弄了5000元钱给她。”
2006年6月,朱艳再次向吕庄立要钱,这次她开价10,000元。吕庄立没有稳定收入,可是又害怕朱艳真的把两人的事情说出去,一气之下,他决定找机会吓唬一下朱艳。2006年6月18日晚上,吕庄立吃完晚饭后,从自己的摩托车油箱里取了小半瓶的汽油,随后慢慢走向朱艳的洗头房。
吕庄立回忆,当晚两人像往常一样,先在大厅里洗头,随后又到包厢里敲大背。可很快两人之间便起了争执,朱艳吵着闹着要吕庄立给她10,000块钱,烦躁的吕庄立掐住朱艳的脖子威胁说,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
“我本来是想吓唬吓唬她,可她竟然光着下身往外跑,嘴里还大叫‘杀人了!杀人了!’。我赶紧跑了出去,把她拖回了包厢,随手拿了一把刮胡子的刀。见她还不停地乱喊,我就用刀在她的脖子上乱刺乱割,也不知道割了多少刀,我的手上沾满了血,可她还发出‘唔唔’的声音,我就用双手掐她的脖子,直到她没气为止。”吕庄立说。
在逃离洗头房时,吕庄立将随身带来的汽油倒在了朱艳的尸体上,并随之点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