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调整珠埠河桥两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因珠埠河桥拆建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施工期间,对珠埠河桥两端的交通组织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08年4月19日零时起至7月18日24时止,珠埠河桥至再行里(再行路口)段、珠埠河桥至珠埠里(大功巷口)段禁止机动车通行。行人、非机动车在便桥通行。
请广大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与行人积极配合,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