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2日讯
批发价只要12元/双的儿童鞋,却被厂家贴上“建议零售价”218元/双的标价牌。为此,省消保委、温岭消保委联合提醒消费者,别被商家的“建议零售价”忽悠了。
所谓建议零售价
是批发价的18倍
今年3月中旬,温岭的消费者王女士到一家童鞋店,看中了一款旅游鞋,发现鞋上标注的“建议零售价”是218元,感觉太贵,有点舍不得买。服务员见王女士心动,连忙上前解释说,“建议零售价”是生产厂家定的全国统一价,平日里所有零售商都必须按这个价销售;否则,被厂家发现后,店家是要被厂家罚款的。不过,这两天店里在搞促销,可以打7折,也就是152元。王女士还是觉得有点贵,经过一番砍价,王女士最终以100元的价格,买下了童鞋。
原以为自己买到了便宜货,可是,这双新鞋只穿了两天,就出现了严重的脱胶和表皮脱落。为此,她向温岭市消保委投诉。接诉后,消保委和工商局工作人员到童鞋店进行调查。经过现场调解,该店承认鞋子存在质量问题,随即按照《浙江省鞋类商品“三包”暂行办法》规定,作了退货处理。
然而,就在调解过程中,工商人员还有一个意外的发现,该店的进货单上显示,这双童鞋的实际进价只要12元,与“建议零售价”218元相比,只有“建议零售价”的1/18。
有些建议零售价
其实就是个噱头
“类似情况并不少见。”温岭消保委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在大型百货商场、超市、专卖店、药店,“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随处可见,甚至几元钱的牙膏牙刷上也标有“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而商店的实际销售价格往往远低于标明的“建议价”、“统一价”,有的甚至是对折、3折。
“一件衣服标明建议零售价为538元,其实150元就能买下。”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调查发现,一些企业所谓的“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只是商家的经营手段。他们故意标注很高的价格,然后再以很大的折扣卖给顾客,让顾客产生错觉,感觉物有所值,或者享受到了很大的优惠。
温岭消保委认为,标注虚高的建议零售价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在没有根据和无从比较的情况下,标注这样的价格明显存带有欺诈性质。为此,省消保委、温岭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性消费,不要被“建议零售价”迷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