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4日讯
如果有一份工作,地位很高、声誉很好,但是收入几乎为零,这样的工作你愿意干吗?余杭区纪委监察局近期将向社会公开选聘9名“案件审理特邀陪审员”,记者看了一下这个特殊岗位的招聘要求,门槛很高,但是给予的权力蛮大的,责任不小。
有5项不一般的“权力”
“案件审理特邀陪审员”,这是一份什么样的工作呢?如果你是一名“案件审理特邀陪审员”,那么就有5项权力:一是有权调阅参与陪审的案件卷宗;二是有权向区纪委审理室和被检查人员了解案情;三是有权与审理室一起讨论定性、适用条规、处理档次等;四是有权为被检查人员申辩;五是如果与审理室有不同意见,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区纪委常委会报告陪审意见。
余杭区监察局副局长沈伟功告诉记者,在此之前,区纪委监察局处理的案件卷宗,一般来说是不对外的,除了区纪委监察局的相关人员,外人不能看案卷,更不要说发表个人意见了。
受聘者得是党员中的优秀者
沈伟功说,之所以要公开选聘“案件审理特邀陪审员”,是希望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发扬民主,提高办案的透明度。区纪委监察局刚刚出台了《案件审理陪审工作制度》,这次选聘是“配套动作”。
要成为一名“案件审理特邀陪审员”,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门槛还有点高:具有较高的党性原则和具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熟悉党纪、政纪条规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有法律工作、党群工作或组织人事工作经历,必须是中共党员。
选聘公告,近期会在余杭《城乡导报》上刊登,首期选聘9名。可以通过组织推荐和自荐两种方式应聘,初选入围后还要经过组织考察和测试才能“转正”。
责任很大收入几乎为零
选聘“案件审理特邀陪审员”,对年龄没有要求,但对人品却是个考验:首先最基本的,没有收入,做陪审员是尽义务的,如果你爱岗尽业,可能会评上一个先进,给予小小的奖励;其次,不能向外透露案件的任何信息,如果泄密不仅要“下岗”可能还会受到党纪处理。
为了保证不泄密,“案件审理特邀陪审员”有一些严格的工作规定,比如不是每个案件都能陪审,能参与的主要是违反党纪(政纪)方面的,有疑难的、有争议的、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
“案件审理特邀陪审员”可以看案件卷宗,但有专门人员陪同;可以摘抄卷宗,但是有“专门”的笔记本,且不能复印,也不能带走,只能先保存在区纪委监察局,到陪审时再拿出来使用。同一个案件,一般只允许3名“案件审理特邀陪审员”陪审,遇亲戚朋友还得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