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1日讯
为期近4个月的杭州市区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大行动正式启动。昨天,我市召开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动员大会,重点整治无照经营站点、流动收购人员扰乱社会秩序,违规回收城市公用事业设施、工业原材料等现象。副市长张建庭作了动员。
昨天的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废旧物资回收整治处罚措施。对无照收购再生资源的回收站点的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流动收购人员,除实施“三统一”(统一着装、统一上岗服务证、统一三轮车)管理、培训考试上岗外,还明确不得收购铁路、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不得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违者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以罚款。
根据动员大会部署,5月上旬,各区将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区内回收企业的数量,有照、无照情况,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重点摸清占用闲置建设用地、空置厂房、闲置农用地和居住房的无照收购站点情况。然后是持续一个多月的集中整治阶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7月中下旬,由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查验收,抽查率不低于20%。对验收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重新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8月份,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