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2日讯
“警官,对不起,下次一定带上电动车行驶证。”昨天下午3点10分,体育场路延安路口,骑电动车没带行驶证的林先生,闯红灯被拦下时,面对执勤交警说。
昨天是《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简称“市条例”)实施的第一天,交警温情执法,以劝导教育为主,仅在体育场路延安路口,52起电动车和行人在路上违章,被当场处罚的只有20起。
16辆违章电动车9辆没带行驶证
“电动车不能骑到快车道上的,你已经违章了,请出示行驶证。”昨天上午9点15分,在路面执勤的下城交警三中队民警汪剑峰,礼貌地向23岁的骑车男青年小张敬礼。
来自湖南邵阳农村、在杭做泥水工的小张说车子是借来的,身上没有行驶证。
汪剑峰告诉他,按照杭州新“交法”规定,骑车人没有携带行驶证,要被扣留车辆至当事人提供相应合法证明,最高处罚50元的规定。
小张慌了,连忙拿起手机给车主打电话。
汪剑峰经过身份对比和车辆信息核对,确定小张提供的车主真实身份,并提醒小张下次上路时一定要带行驶证,对其不予处罚并放行。
昨天上午9点到下午2点,汪剑峰在体育场路延安路口拦下了16辆走快车道、闯红灯、超速的电动车,检查中发现有9辆电动车没有带行驶证。
“新法”过度期为一周
昨天下午3点12分,家住建工新村的郑小姐横穿马路,导致延安路口机动车通行受阻。经交警教育,郑小姐当场交了5元罚款。
昨天,汪剑峰共查到了52起电动车和行人在路上违章,大部分劝导教育,以提醒为主。被处罚的20人,大都是对机动车通行造成一定影响的。
汪剑峰说,新“交法”实施第一天,尽管之前多次宣传,但有些骑车人和行人还不是很清楚,要有一个星期的适应期。
八成机动车开着远光灯行驶
记者昨天在街头随机采访了27位骑车人、行人和司机。有13人表示一点都不知道,6人表示知道“市条例”昨天开始实施,但不清楚什么内容,8人称前几天刚看过早报等媒体报道,还比较清楚。
晚上7点,记者在环城北路上看到,尽管当时路面的照明情况非常好,但是仍然有近八成的机动车还是开着远光灯行驶,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汪剑峰说,“市条例”第26条规定,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造成事故的,罚200元,扣两个点。他希望,所有驾驶员都能正确使用灯光,做到安全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