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4日讯
昨天,本报8版刊登《驾车逆行追歹徒,引发交通事故温州一市民见义勇为行为引热议》一文后,引起了网友们热议。昨天,QQ腾讯网上关于此新闻的评论达到上千条,大部分网友表达了同样的看法: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得到褒奖,不要让见义勇为者冷了心;见义勇为同时要“见义巧为”。
【新闻回顾】温州一市民驾车逆行追歹徒引发事故
网民“Ohjjx”张贴《见义勇为的代价——谁为正气买单?》一文,提出“谁为这件事买单?谁该为正气买单?应该怎么买?”的观点,引起网友跟帖热议。
“我尽我心”说:社会、政府要做的是怎样使社会正气得到浩然长存,要避免出现“英雄落泪”想象。
“风雅颂”说:希望早日做出责任认定,不要让勇士心寒,让热忱荒芜。
“立德人”说:对于勇士,表示敬意!但有一点,我们要善于做好事,更要擅于将好事做好。
对于交警部门,违章可以处理,但这样的事情也应该奖励吧。比如说,扣6分,奖7分。
“瓯越自强”说:勇士不应该为做好事付出代价。政府解决事故的部分费用、慈善机构应该出手、见义勇为基金负担一部分、民间志愿者组织应该行动起来做点事。人间正气,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浙江某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无论从道德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讲,丁建勇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值得鼓励的。丁建勇的行为造成本事件中受害人王强的伤害后果,虽然可以免去刑事责任,但是却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将所有责任归由丁建勇一个人承担,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如果见义勇为者帮助他人避免损失后,自己的切身利益却无法得到保障,社会公众对这种行为的安全感就会缺失,就不可能参与见义勇为,从而会导致社会道德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