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4日讯
以公司虚假利润证明为幌子,以高额利息为诱惑,协助他人非法集资,结果在金额到达惊人的1.7741亿元时遭“崩盘”。日前,徐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
1996年3月8日,徐某与几位朋友成立了温州益正橡胶化工有限公司,徐某任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经营期间,徐某认识了同为经营橡胶业务的周某。
2003年,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周某提供虚假的橡胶经营利润证明,授意徐某帮他集资。当年4月份,徐某开始以温州益正橡胶化工有限公司的名义,许诺高额利润回报,每月及时支付分红,向余某、秦某、游某、陈某等人吸收资金。2005年3月以后,更是每月以本金的1.75%支付分红为诱惑条件。
2006年,由于经营不善,温州益正橡胶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商议解散该公司。但是周某却不愿意就此罢手,当年4月20日,周某出资成立了温州国正橡胶有限公司,并以月薪一万元的条件邀请徐某出任总经理和法人代表。之后,徐某采用相同手段,继续帮助周某吸收资金。
由于徐某并非对所有资金来者不拒,而且所谓分红利息也并非高得离谱,这使得部分人放心大胆地将钱交到徐某手中。从开始集资到2007年9月2日止,周某累计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7741亿元,其中单户最高额为5000万元。所集资金主要用于还本付息、期货投资及周某个人挥霍。
2007年9月份,因为实际上橡胶生意没做几笔,入不敷出。再加上当月需支付的利息分红已经达到惊人的300余万元,周某感觉资金周转成问题,难以及时支付所谓的分红。屋漏偏逢连夜雨,曾介绍一朋友借款2000万元给周某的秦某,于9月24日提出要求将钱还给他。9月25日,周某的手机不通,联系不上。秦某、游某等人就前往温州寻找徐某询问情况。徐某知道事情已经无法自圆其说,只好如实告知详情。游某等人感觉受骗了,于9月26日向平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9月27日上午,周某在温州某宾馆被找到,此时他已服农药自杀。
检察机关认为,徐某帮助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