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5日讯
这场官司更多意义上是件家务事:父母把养老钱借给女儿买房,女儿认为是天经地义,不还了。双方矛盾发展到不得不借助公权来解决私事。案情简单,而感情复杂。
昨天,年轻的主审女法官告诉记者,原本有点棘手的案子因为一个意外插曲变得简单了———官司打到一半女儿溜了。法院缺席判决。
女儿不还钱父母起诉
这起官司是五一前开庭审理的。打官司前,刘父刘母和女儿刘琳(化名)的关系已经很僵了。4月25日开庭时,原告方只有53岁的刘父来了,他个子比较矮,方脸,已有不少白发。27岁的刘琳刚生完孩子,身材还没恢复,有点胖。父女俩见了面,没话讲。
据刘父说,刘琳是他们的独养女儿,他们一直很疼爱。2006年女儿结婚,老两口拿出多年的积蓄为女儿置办了不少嫁妆。当时女儿还要买房,于是他们又把用来养老的8.5万元钱都取了出来。这笔钱说好是借给女儿的,女儿也写了借条。谁知结婚后,女儿就和他们越来越疏远,很少回家探望他们,更别提还钱的事情了。这种状况让他们心凉。
去年女儿生了儿子,提出让他们带带外孙。当时他还在工作,妻子又体弱多病,所以没有答应。想不到自此女儿对他们就怨恨上了。“到后来,双方的关系很差,女儿连外孙都不让她母亲抱,说是母亲有病,要传染给小孩。”听着父亲的数落,刘琳没有反驳。
刘父说,他们家并不富裕,妻子体弱多病又下岗在家,每月光医药费就要1000多元,而他属于工薪阶层,借给女儿的钱是他们养老的钱。为了不至于老无所依,他们只好起诉,要求女儿归还借款。庭审时,刘父拿出了当时借给女儿买房的8.5万元借条。对于借条,刘琳没有异议,只是强调自己没钱,就算法院判了也没钱。她说: “别人的爸妈都是白给子女的,自己的父母却还要让女儿还钱。”语气十分不悦。
官司打一半女儿溜了
涉及到家务事,最好的结局是调解,这样不至于伤和气。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把这个意思跟双方说了,刘父不停地点头, “可以调解,可以缓和”。
调解要分别进行。刘琳走出审判庭后,刘父私下对主审法官说,他们其实并不想逼女儿,只要她有一个态度就可以了,他提的调解方案是,让女儿每年还5000元。
这是一个不错的方案,主审法官把刘父的意思跟刘琳说了,劝她考虑父母的难处,但不论怎么说,刘琳总是一声不吭,最后突然冒了一句话, “不管怎么说,钱总是要还的咯?”让主审法官愣住了。
调解到这个程度,主审法官只能回去告诉刘父女儿的态度,谁知就在主审法官回到法庭再次和刘父沟通时,刘琳竟然一声不吭地离开,随后主审法官打她手机,不通。主审法官告诉刘父,因为刘琳无故缺审,这个案子最终可能判决,而且刘琳必须承担因为无故缺审带来的对她不利的法律后果。听到这个情况,刘父神色黯然,叹了一口气说道“判吧”。
昨天,记者得知的判决结果是:刘琳一次性还款8.5万元。
主审的女法官说,她办了这么多年的案子,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事情。虽然父母为子女付出都是心甘情愿的,但做子女的应该考虑一下,父母所做的一切是不是都是天经地义的?这个案子值得80后的独生子女们好好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