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金华5月7日电 “不管能不能吃得掉,都要凑足‘最低消费’,这算不算浪费?”昨天下午,金华市区一位姓吕的消费者给记者打来电话,对饭店经营者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提出质疑。
吕先生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昨天中午,他邀请两位客户到金华市区一家星级酒店吃饭,想要个包厢,安安静静地边吃边谈生意。可没想到,吕先生提出要个包厢时,就得到服务员的“提醒”:包厢的最低消费标准是500元。“我们才4个人,哪能吃得了500元,还不含酒水?可是服务员说,这是酒店的规矩。”
包厢设置最低消费在金华远不止这一家酒店。随后,我们以消费者的身份,拨打了金华市区数家餐饮企业的订餐电话,询问在包厢用餐是否设置最低消费标准后发现,大多数饭店都规定了包厢最低消费,标准也各不相同。像金华市区江南一家饭店2楼包厢的最低消费标准是500元;高层餐厅的10人包间,最低消费标准为2000元,还不含酒水。金华市区江北一饭店10人包间的最低消费标准是600元,10人以上的包间最低消费标准是1000元(不含酒水)。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大部分饭店并没有对包厢最低消费标准进行明示,基本上是由服务员介绍。
饭店该不该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我们在金华街头随机进行了采访。许多市民对此不敢苟同。“包厢因为提供的环境、服务不一样,饭店可以酌情收取些服务费,但是设最低消费标准不太合理。难道为了达到最低消费标准,消费者非得点一大桌子菜,最后吃不完浪费掉?”市民李先生说。一位女士更是表示,最低消费标准的设定,是一些饭店为了赢利,变相鼓励浪费的行为,“此风不可长。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刹刹这股风气。”
对于包厢设置最低消费标准一事,部分饭店的负责人也作出了解释。金华市区一位酒店负责人说,此举主要是为了避免饭店资源浪费,比如经营忙的时段,就餐顾客较多,如果长时间占用包厢,或未达到包厢人数而订包厢会增加餐厅的负担。也有一些饭店的老板认为,包厢提供的服务、环境不一样,消费水准也应该不一样,只要在顾客消费前明示,设置最低消费标准并无不合理之处。
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律师厉阳平认为,酒店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明显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是不合理、不公平的,也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具有自主选择权”的规定相抵触。厉阳平说,酒店提供了额外的优质服务,可以相应收取些包厢服务费。但设置包厢最低消费标准是强制性的,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价格的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