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8日讯
颇为各方所关注的浙江省宁波市唐氏兄弟利用银行ATM机差错取款58余万元的刑事案件,在宁波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23岁的唐风军和22岁的唐风光系湖南省炎陵县人,3年前来宁波打工。去年1月28日,唐风军来到宁波市鄞洲银行的一台ATM机上取钱,其卡原来只剩下4.49元,唐风军误输为49.49元,页面显示转帐成功。唐风军意识到是ATM机出了差错,又连转几次,卡上余额从45元变成90元,90元变成了180元。于是唐风军就不停地转帐,当晚卡内的现金达135万,他还从ATM机上取出了1万元现金。次日上午,唐风军来到鄞洲银行的ATM机前继续转帐,一直转到2254586.70元才停手。事后经宁波警方调查,不到一天时间唐风军在ATM机上转帐21次,其中最大一笔达90万元。
接着唐风军将ATM机发生故障,“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告诉了弟弟唐风光,唐风光新办了一张借记卡,兄弟俩2天时间跑了7家银行,通过柜台提取了57.95万元,他们把其中的20万元汇给湖南老家,其余分别存入2家银行。1月31日唐风军挂电银行咨询银行卡的余额,银行工作人员这才发现ATM机出了问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当天深夜,还在出租房蒙头睡觉的唐氏兄弟被警方抓捕归案。
在宁波市中级法院的公开审理中,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唐氏兄弟犯有盗窃罪,窃取金融资产数额巨大。而唐氏兄弟的辩护律师称,唐氏兄弟是用自己的真实身份、真实密码在ATM机配合下完成取钱的,不属于“偷窃”行为。公诉人对此予以反驳,认为唐氏兄弟明知自己卡内仅有几元钱,却疯狂转帐将巨额资金占为已有,因此本案完全符合关于盗窃的法律定义。但是,公诉人也表示,银行ATM机发生故障是此起事件的诱因,与其他盗窃案件比,唐氏兄弟犯罪的主观恶意,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较轻,建议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据悉,现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