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对今后深化、推进“民情档案”工作的几点建议
省委第十二届三次全会报告中提出,“要建立健全民情反映机制,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建立来信来电来访以及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征询和收集民情,及时把握民生需求的发展变化。”。高二乡“民情档案”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正适应了省委当前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建立健全民情反应机制、把握民生需求发展变化的要求,对乡镇基层部门践行省委提出的全面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总要求,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建议今后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全省推广。
(一)加强对“民情档案”工作的领导和宣传力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民情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民情档案的积极作用。乡镇机关要广泛宣传、加强培训,提高乡干部特别是驻村干部的思想认识,使民情档案工作真正转变为基层党委和政府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掌握民情、破解难题的有效载体。
(二)要不断坚持和完善“民情档案”制度。要在试点工作中加强摸查,及时发现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民情档案工作。特别是要围绕民情档案信息采集机制不完善、民情档案信息内容不全面、民情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难点,积极加以探索和实践,并在完善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全县。要把“民情档案”工作的措施、责任都落到实处,纳入乡镇考核工作内容,落实到乡镇驻村干部身上。
(三)充分发挥“民情档案”表达群众利益诉求中的重要作用。要充分发挥“民情档案”在反映民生需求发展变化中的重要作用,畅通民情档案信息上报渠道,使“民情档案”工作制度真正成为基层百姓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载体,使村干部对这项工作真心欢迎,老百姓从中真正受益。要加快民情档案信息系统的应用推广,借助应用民情档案信息系统,提高乡镇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民情档案”工作。“民情档案”工作的重心在基层,省一级主要是宏观指导,市一级主要是宣传推广,县、乡(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才是“民情档案”生根发芽的土壤,是“民情档案”发挥作用的主要阵地。要以欠发达山区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和服务,稳步扩大“民情档案”试点范围。
(五)加强区域民情档案信息资源的统一规划、科学整合和共建共享。要积极应用信息化和标准化技术,以民情档案信息系统为主要平台,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整合其他民情档案信息资源或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尽量避免民情档案信息采集中的重复劳动现象。